
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部部长2018年8月9日第19-2018号命令,因正当理由未能参加期中考核的学生,可于本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系教务处及注册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申请时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关理由的证明文件,例如:学生因病暂时无法学习、残疾学生进行季节性体检、学生本人婚礼、学生一级近亲属的婚礼或去世、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,以及对留学生而言签证到期等情形。

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部部长2018年8月9日第19-2018号命令,因正当理由未能参加期中考核的学生,可于本年11月13日前向本院系教务处及注册办公室提出申请。
申请时须提交能够证明相关理由的证明文件,例如:学生因病暂时无法学习、残疾学生进行季节性体检、学生本人婚礼、学生一级近亲属的婚礼或去世、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,以及对留学生而言签证到期等情形。